职工请销假制度

时间:2023-01-31 18:24:09
职工请销假制度

职工请销假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请销假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请销假制度1

一、健全学校请销假制度。

全县中小学校应实行教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事前事后请销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面写请假条(突发情况可以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假条),由本人逐级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者以旷工论处。各学校如擅自越权审批各种假期,则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二、规范教职工请事假管理。

中小学校长因公因私请假须报县教育局局长审批,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因公因私请假须报县教育局长审批;学校组织教师集体出县以外学习等活动须报县教育局局长审批。教职工个人因公因私一次性请假10天(含10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一次性因公因私请假超过10天者报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审批。经批准的10天以内的私事假待遇按各校的具体规定执行;教职工一学期因私累计请事假超过10天者,每天扣除绩效工资50元。函授、自学考试等按请公事假执行,但不报销旅差费。对无故超出批假期限未到学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满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按程序作 ……此处隐藏7332个字……联络方式一周内不能与请假人取得联系的,从第8天开始假期自动终止,如不能返岗,从当天起按旷工论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请假者负完全责任。

10.由学校(园)审批的假期每月以中心校、联盟校、中学为单位(县直以校(园)为单位)逐校逐人进行登记,并在月底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归档,县教育局在教育网予以公示(附《蒙城县教育系统请假情况统计备案表》)。

二、销假

1.假期期满必须向学校销假,逾期不销假的,按旷工论处。

2.假期期满适逢节假日的,仍要按时销假,履行手续后按有关规定享受节假日待遇,否则,按旷工论。

3.由教育局批准的假期,销假时,仍按上述请假审批要求逐级签署返岗情况后,由教育局销假并出具销假通知单(样式附后),假期期满三天内,不能向教育局销假的,以旷工论处。

三、续假

1.无特殊情况不得续假。确需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执行完以前按以上审批权限重新申报审批,续假手续未办完中间有间隔未在岗的按旷工计算。

2.因同一事由连续不间断请假累计天数超过15天或非同一事由一学期内请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仍需续假的,逐级签署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审批(并附相关材料)。

四、纪律要求

凡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及《关于印发〈亳州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的通知》(教办[20xx]47号)执行,按程序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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