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超市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管理制度11、 收银员必须统一着装、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披发和留长指甲。
2、 收银员必须比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做收银前准备工作;
3、 收银员不可以随意打开钱箱清点现金;
4、 收银员在收银工作中出现作弊行为经防损部查实后按**盗窃行为处理。
5、 打折、取消、退货等必须由相关权限责任人授权操作,如发现收银员擅自盗用他人密码进行越权操作,视同盗窃行为严肃处理。
6、 收银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换台,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岗须同领班或相邻收银员打招呼。
7、 收银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处罚。
8、 收银员必须使用服务用语、热情有礼、有问必答。
9、 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外包装的商品(牙膏、化妆品、电器、床上用品)一定要拆开来看。
10、不带私款上岗、不贪*公款、不私兑外币、或将营业款带出场外。
11、有权拒绝任何人上机操作,有权拒绝任何人坐支销售现金。
12、收银员不得为 ……此处隐藏30190个字…….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