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6 20:56:14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 ……此处隐藏22035个字……,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5)奖惩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分公司及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在质量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公司质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由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经理确定。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为分公司管辖项目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处。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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