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园林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单位到我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所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根据所领导指示安排指定陪同人员,制定接待方案。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此处隐藏3772个字……>
第五条公务接待开支范围
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应严格按照《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食品、茶叶、香烟、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用结算
(一)接待费报销严格实行“三单”(原始正规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及接待方案、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派餐单等附件)审核入账制度,“三单”是财务报销的必备凭证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不符合上述公务接待管理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开支,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付实行单位转帐支付或公务卡支付两种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三)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结束后,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同时,接待清单须附经签批的接待方案和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
(四)我局实际发生的接待费必须全部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公务接待费”款中列支,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
(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费预决算,并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二)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公开栏,定期公开公务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清单明确的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费用等详细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