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1 15:51:14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 ……此处隐藏6843个字……适用协议工资的人员签订书面协议,规定工资额、发放方式和考核方法。

第八章工资发放

第三十三条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即1日至31日,发薪日为次月15日。支付日若为公休假日,则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通过银行支付,人力资源部发放工资条。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密薪制度,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数额保密,不得相互谈论,一旦发现,100%扣发当月绩效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结合考勤情况每月计算并发放,项目奖金在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发放,季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年度1-4月发放。

第三十七条年度奖金在每个财年结束时计算,第二财年初一次性发放。

第三十八条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总额的80%,特殊情况须总经办审批同意。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于发薪日前3天通知全体员工并公告变更后支付的时间。

第九章申述

第四十条员工如果对薪酬持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询问,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员工解答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如果员工对部门经理/主管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部门经理/主管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询问;如果员工对人力资源部处理的结果不满意,或者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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