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1 23:28:08
用电管理制度

用电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电管理制度1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

5、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7、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8、用电设备负责人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设备用电关,保证设备安全用电。

9、用电设备负责人每天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电源线、插头、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上报、整改解决。

……此处隐藏20631个字……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用电管理制度15

1、凡在校内有房使用的教职工,用电一律要安装电表,超过学校规定用电量的必须按供电局电价交纳超用电量的电费,节约归已。

2、各处、室友必须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在各处、室电源上使用炊事电器烹饪食物,严禁使用电炉烤火、烘衣等。如发现上述禁止事项,当事人每次补交电费10元。

3、各班教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用电(开灯的时间详见附表),如临时延长照明用电时间,须经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方可延时用电。

4、为确保各班学生用电安全及节约用电,各班不准在电教专用电源上使用非电教电器,不准私自增设照明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10—50元罚款。

5、校内各公共场所的照明电器(电风扇、插座、声控开关、拉控开关)及其他公用电器,人人必须自觉爱护,损毁公用电器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10—50元罚款。

6、教工宿舍楼道公共路灯,只可使用25W以内的灯具,严禁使用超过25W的灯具,违者将被没收灯具。

7、学生公寓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用电,任何人不得随意延长开灯时间。

8、教工打家具或维修住房时使用电动工具,必须在自家电表内用电或安装临时电表计费用电。严禁在表外接公共电源用电,违者按窃电处罚。

9、学校电源只供应在校内按规定使用,禁止任何人将校内电源接到校外。外单位临时将校内电源接到校外须经校长批准,且应安装临时电表计交电费。违者除截断电线、补交电费外,并处于100—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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