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场员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场员工制度1 一、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者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二、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 ……此处隐藏8173个字……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
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二、触犯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三、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其情节或过失已经达到了开除或解聘条件的。
第二条 凡员工辞职,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其它人员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直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辞职的审批程序按照《权责划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第三条 核准辞职后,应即办理交接手续,依次办完《离职通知书》所列“应办事项”,凭此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交接手续完全者,公司原银奉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交接手续不清楚者,两个月后交还。
如辞职未经核准,或交接手续不清楚,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条 凡因第一条二项、三项而被公司解聘、开除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发《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经核准后交离职人,依次办理完所列“应办事项”后,凭单到财务中心结算工资,但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一律不退。
免职处理人员离职后,一律不退还行为保证金及《经济担保书》。
第五条 如果公司因为裁减人员而解雇员工,公司给予七天有薪水预告期,让其另谋工作;在交接手续清楚的前提下,离职前一天,公司退还行为保证金和《经济担保书》;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人员,发满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包括预告期七天)计算薪水。
第六条 所有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后,有义务继续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如因漏露了机密或其它报复行为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本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