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4 18:24:27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

1、加强日常各种工作的文字记录和对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证施工都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以便分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通过对工程的控制检查,收集到大量统计数据和信息,然后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找出工程进度、质量、材料消耗、机械使用和成本费用盈亏等方面问题,迅速地将信息反馈给现场施工指挥和调度部门,使有关工程方面的决策更为全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现对现场的全面管理。

3、除处理好大量的日常性的繁杂事物以外,每一个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经常收集、完善影响施工的基础资料。

(2)在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管理中建立完整的记录,记载施工日记。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 ……此处隐藏18892个字……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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