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听课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1为了提高每个教师的课堂水平,提高上课的基本功,达到取长补短,人人有提高的目的,特定听课评课制度。
1、教研组、学校安排的公开教学活动不能推辞。承担公开教学的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本教研组给予协助。
2、凡在本校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课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同学科的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3、每个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新上岗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近三年来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听课至少2节以上。
4、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之前,授课人要先说课。评课发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教育教学理论,联系本校教学实践,客观评价课堂教学。多提出对教学过程、教学设计的不同看法进行讨论,更加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5、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并且要上汇报课。
6、听课、评课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法,也是教研组重要的活动内容。教师应当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听课数量,在评课中踊跃发言;教研组要 ……此处隐藏5093个字……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