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营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经营工作,让今后的经营工作更顺利,流程更完善,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范
第2条:经营部人员外出出差,须告知经营部区域经理,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区域经理向经营部负责人汇报;在出差回公司后口头向区域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填写出差报告上交至经营部负责人;区域经理外出出差须向经营部负责人汇报。
第3条:经营部人员每星期六下午四点半应召开经营综合会议,交流经营经验以及总结经验教训。
第4条:经营部人员上下班不在总经办打卡,但是须在经营部负责登记的人员处登记后注明大概返还时间方可外出,如未能按时登记须告知区域经理,由区域经理告知登记处;如第二天要直接外出办事应在前一天登记说明后,才能外出;遇特殊情况应通知区域经理。资源管理部与预算部在总经办按时打卡与外出登记。
第三章 经营项目
第5条:经营部人员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招标信息,均汇总到信息收集负责人处,由信息收集负责人统一制表(详见附表1)后,每两天交由评标小组讨论,决定经营方式以及项目跟踪人。
第6条:在项目以自营方式报名或资格审查后,如有他方要收购该项目 ……此处隐藏398个字……标项目情况。
第14条:在开标时,项目跟踪人必须将报价记录到投标价法记录表(详见附表4)中,开完标后无论中标与否交由区域经理,如有必要,上报到经营部负责人,召开经营人员讨论会,为下次投标工作积累经验。
第15条:经营部人员在项目投标过程中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收据统一交至统计负责人处统计。
第六章 分公司制度
第16条:因分公司需要,须配备一套投标用章,公章管理制度详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给予公司印章使用规定》。区域经理负责并签署《印章保管责任保证书》。
第17条:自营分公司常驻人员(考勤与总公司经营部同步,外出须登记)每3个月有4天带薪休假。其它特殊情况须向区域经理请假,区域经理将请假单上报至总公司。
第18条:自营分公司常驻人员按300元/月进行补贴。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19条:总公司人员外出到办事,如情况紧急需打出租车尽量议价;返回公司时如无则坐公交车。
第20条:对于公司自营项目,由公司办理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法人代表外出差旅费公司报销,但无出场费。对于他营项目,则出场费全部归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法人代表个人所得,不需上交公司;公司不给予差旅费报销。
第21条:对于自营项目,公司员工出差,公司给予差旅费报销;对于他营项目,公司不给予差旅费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22条:人员的配备:五大员应配套使用,有社保的和C类证的分别组成一套。借证人员必须注明归还时间才能借证(如未按时归还者,应说明理由,否则对该借证人员进行处罚)
第23条:所有证件一律不得转借。若因转借导致公司证件周转不灵或出现问题,按公司制度处罚借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