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1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 ……此处隐藏12452个字……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
4、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根据图书内容制定不同读者的借阅规则。
(四)其他读物入校要求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区《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学校管理工作小组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进行审核,按照区《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3、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班主任报备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并得到许可方可。
5、班级图书角,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6、班级原则上不得开展图书义卖活动。
(五)图书推荐要求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召集部分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每学年进行一次书籍推荐。
2、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区《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六)课外读物入校应急机制
1、每学期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队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