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1、'明火作业'是指工程部机修车间以外的'工程明火作业。
2、明火作业者提前一天填写《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内容、作业现场负责人、防护措施等项,交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明火作业前一天将《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提交保安部,经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业申请后,立即勘察现场,提出防护措施和准备防护器械。
5、作业期间,保安部派人到现场监护,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动焊动火施工。
6、明火作业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操作人为工程部机修班组指定的机修技工,该技工受过动焊动火的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在酒店内私自明火作业。
7、大功率电焊机作业所使用的电源需经过配电领班的批准。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1、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等作业。
2、明火作业前必须经饭店安全员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明火作业。
3明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
5、明火作业地点距其他可燃、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7、明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7、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5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