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 ……此处隐藏30472个字……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