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小学就近入学申请书3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就近入学申请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就近入学申请书 篇1尊敬的于都二中校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们多年来为于都教育的悉心奉献,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叫黄海长,原是于都县宽田乡人,自20xx年在于都二中对面购房后迁居于都县城,同时20xx年我小孩户口随之迁到贡江镇长征东路2号(原于都二中集体宿舍)。我小孩名叫黄文文,男,出生于1998年6月,小学期间就读在天润实验学校,上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下半年由六年级升初一年级,按县里要求被划分在第五中学招生范围。但由于现在住家距离五中较远,每天往返学校来回途中要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小孩年龄偏小,又不便于家长监管,将给他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都带来了诸多困难。良好的教育决定着人的一生,好学校能成就孩子的美好未来,我们一直对二中的教育充满憧憬与希望。所以,恳请学校领导予以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如果在贵校初一年级仍有学位的情况下,本着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意让黄文文在贵校就读,这样有利于他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上。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 ……此处隐藏837个字……但显属碑林区教育局且系拆迁对象。况且我们亲属户籍均在XXX派出所,孩子户口又无处可迁,学区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第一大难题。
四、学区也应与时俱进
早在20xx年,原国家教委就在《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中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应在3公里以内。现在我们身处大城市,城镇化进程推进20余年了,学区半径内学校不少。而给我们孩子指定的学区小学仍然不至2-3个3公里,跑那么远的路才能享受这个“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法》第2条),是不是有损孩子的合法权益?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孩子是我们的,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和政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为此,我们恳请赵局长及基教科同志,体恤孩子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政策,给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一个便利条件。
安排孩子到就近的XXX小学上学。这样利于工作,方便生活,让家长省心,孩子安心。
特提出本申请,望批准为盼!
附:学校方位图
此致
敬礼
孩子家长(监护人):
xxxx年四月二十四日